浙江要求5月后进口冷链食品加贴溯源码

9月14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要求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尤其是来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食品的精准追溯,对2020年5月1日后进口的冷链食品,要求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加贴冷链食品溯源码。

冷链食品安全 我们来保障——胶州市召开冷链食品排查和核酸检测工作调度会议

为扎实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根据指挥部的部署,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9月11日上午,召开了冷链食品排查和核酸检测工作调度会议。

会上,各成员单位简要汇报了前期工作情况,并就《冷链食品排查和核酸检测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周刚在会上强调:一是要建立完善冷链食品排查核酸检测食品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台帐;二是要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核酸检测,第三轮核酸检测15日前全面完成;三是核酸检测要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1户,不漏1人;四是对检测要扎口负责,切实明确检测单位及人员;五是要做到信息互通,部门间信息要共享;六是要精准、科学、动态对冷链食品的排查和核酸检测;七是检测信息要及时对接,对疾控中心反馈的检测信息,要及时核对,对未检测人员及时督促;八是压实责任,坚决落实“未经14天核酸检测人员不能上岗”的规定,并对工作流程、值班等相关规定进行强调。